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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20-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16日在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上)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 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宪法定位,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健全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执行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思想引导和阵地管理,筑牢意识形态高地,做好涉检舆情引导坚决抵制和防范错误思潮干扰渗透。三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组核心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均由党组会和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干警维护核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着力彰显检察工作价值

紧紧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序。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和维护稳定统筹起来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切实防止办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活动。批准逮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59人,提起公诉46,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34人,提起公诉32人,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助推脱贫攻坚更加有力。深入推进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犯罪。起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5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扶贫”工作,刑事案件贫困户20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派出64名检察干警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帮助协调项目资金1500余万元,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关岭检察院组建脱贫攻坚刑事办案团队,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七条措施》。全市检察机关4个集体和5名同志获省、市脱贫攻坚表彰。

呵护秀美安顺更加有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促进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点围绕露天矿山修复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养殖面源污染等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三措并举的生态司法修复体系。整治污染环境企业、违法排污养殖户等71家,督促整改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28个,依法办理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林业、国土部门落实“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54件,完成复绿面积1226亩,补种林木11万余株,在西秀区东关办马军屯村建立300余亩市级补植复绿示范基地。西秀区检察院办理的方某滥伐林木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在“6·5世界环境日”发布。

三、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切实加强平安安顺建设。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职责,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毒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2056人,提起公诉2269人,提前介入42件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收集和固定犯罪证据。开展逮捕诉讼化审查改革试点工作,对13件审查逮捕案件进行诉讼化审查。成功办理镇宁“5·28”特大故意杀人、放火案,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作案在逃29的韦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依法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校园暴力犯罪、拐卖儿童及家庭暴力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准逮捕76人,提起公诉45人,追诉漏犯1人。坚持依法惩治和教育、感化、挽救并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12人,提起公诉141人,不批准逮捕97人,不起诉50人,不捕率47.1%,不诉率26.5%,封存102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格局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开展专业心理咨询、疏导和救助,全面推行法治副校长工作,组建合适未成年人队伍113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11人次,发放救助金23万元。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以“模拟法庭”教育为载体,开展“逆向角色扮演教育模式”,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全程、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安顺“品牌”越擦越亮 。

依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多主体参与、多方式开展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组织律师参与坐班接访55,化解案件26件。深入乡镇、社区建立控告申诉受理代理点63个,将检察职能触角延伸到基层,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236件,均做到及时分流、认真办理和全面答复。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强化检调对接,促进刑事和解,对1498件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5件,其中,邀请律师、第三方公开审查12办理的贵州富强有限公司刑事申诉案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件在全国推广。开展视频接访56件,镇宁检察院与杭州市开发区检察院开展跨省视频接访,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走路,让数据多跑腿”。对确有困难的157名刑事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金73.8万元。1名同志被省委评为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四、持续深耕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监督实现双赢共赢多赢,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9件,监督撤案32件,纠正漏捕61人,追诉漏犯7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35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开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9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证据把关,防止冤假错案,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准逮捕904人,不起诉594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纠正672。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0,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63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对检察建议实行归口管理,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增强建议刚性,镇宁检察院利用检察建议规范司法行为的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和认可,并作为成功案例在全国通报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的若干意见》《安顺市行政机关全面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制度,有力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开展。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3件,提请抗诉7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67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251,督促履职170件,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县两级政府的全力支持下,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6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9件,以共赢的理念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正确履职,把问题解决在诉前。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5件典型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关岭检察院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为国家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68亿元。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和座谈会13场次,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97个,联合政府法制办将公益诉讼引入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结果运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在全省率先与市纪委监察委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强化监督刚性和监督合力。成立公益损害举报中心,畅通人民群众对公益损害的诉求渠道,提升检察机关监督视野。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网络餐饮服务行业、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等为抓手的“保障舌尖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获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平坝检察院办理的国土局怠于履行矿山地质环境监管职责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专项工作服务保障民生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集中力量开展专项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

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制定《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第一时间通报制度,制定侦监、公诉部门双介入、全覆盖工作机制,确保及时、依法、准确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批准逮捕黑恶犯罪127人,提起公诉103人,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犯9人,审查二审上诉案件24人,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黑涉恶案件10件,不批准逮捕58人,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成功办理了安顺市开发区张某某等11人通过把持基层政权,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幺铺镇歪寨村韦某某等31利用宗族势力,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恶势力犯罪案件。

抓牢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牢牢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凝聚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合力,批准逮捕侵害企业或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103人,提起公诉192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94余万元。对企业或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7人。对27名被羁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7人。创新性开展“七个一”活动,率先在全省编印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手册、文件和案例汇编2000分送企业,帮助企业降低和防范法律风险。与70余名企业代表开展9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与工商联会签《联席会议制度》,挂牌成立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主动为企业发展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办理某上市公司职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职务侵占窝串案,为企业追回涉案款200万元,并帮助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优秀案件。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

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大数据运用,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新模式。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积极推动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68,推动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得到真正落实,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较大提升,3个案件被最高检作为优秀典型案件在全国检察机关通报表扬,5个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网上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评查工作常态化,不定期分析和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查案件1493件,评查结果作为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市监察委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办理监察委成立后移送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7人,成功办理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玉仁受贿案,确保对职务犯罪的精准打击、有效惩治。

创新诉讼办案模式。全面开展逮捕诉讼化改革试点,检察官现场“说理式”执法,提升逮捕质效和公信力。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组建轻刑快审办案团队,集中办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理1029件认罪认罚案件,缩短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全面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批捕起诉同一案件,统一证据标准,加大侦查监督力度,构建高效检察权运行机制。

积极构建“智慧检务”。推进检察工作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深入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业务态势分析系统等,用科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步审查、同步监督、同步数据分析、同步流程监控。自主研发的司法办案业绩考核系统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全国近20个检察院前来考察学习安顺市检察院荣立全省大数据应用工作集体二等功,2名同志分别立功受奖;在全省大数据竞赛中,2个集体和3名同志获先进表彰。

七、坚持“六个从严”标准,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持政治要求从严、思想教育从严、组织建设从严、监督管理从严、法纪整肃从严、责任落实从严的要求,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着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制定检委会专业学习制度,领导干部主动带头学、带头讲、带头调研,搭建“检察官教检察官”学习新平台,16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为新时代安顺检察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定期召开检察工作调度会,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增比进位开展多形式岗位练赛活动,组织安顺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赛,多层面、立体式教育培训干警1000余人次,16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业务标兵45个集体和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是贵州省检察机关唯一人选。 

坚持从严治检抓监督严管理。认真落实党组巡视巡察主体责任,结合中央对贵州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对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检察院党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注重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找准共性问题,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做到真认领、真反思、真落实。从严管理监督队伍,以大约谈大走访大教育为抓手,深入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开展约谈453次,预防提醒450次,诫勉谈话2人,函询1人,让严明纪律和规矩成为常态。 

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主动向两级人大报告重大工作或重大事项10件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3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292条、重要案件信息699条,公开法律文书1690份,接待律师561人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482份,信息公开工作位居全省前列,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弘扬检察官风采为主线,深化与媒体的交流合作,开展“检察官说案”主题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展示检察官良好形象,普定县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安顺市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回顾2018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聚集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调查研究不够,破解法律监督难题的方法不多。三是信息化建设基础相对薄弱,运用大数据的意识和水平不高,大数据深度运用有待提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认真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行动指南,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定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精准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开展保障服务决战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优化细化服务方法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有效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扎实推进法治安顺建设。全面开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依法查办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有效纠正实体错误和程序错误,尊重和保障人权,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做实、做强、做优,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结合办案促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积极建设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积极关系,始终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程序推动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

(六)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加大岗位练兵力度,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紧紧围绕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续写新时代富美安顺加快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数据时间。统计时间均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三大攻坚战(见报告第2页倒数第3行)。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3.逮捕诉讼化审查(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1行)。过去是否逮捕是由检察机关单方决定,逮捕诉讼化审查是检察官居中裁决,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以及邀请的部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的诉讼化审查办案方式。通过辩护律师和办案民警同时在场,就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举证,既可以充分听取双方的辩护意见,又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从而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辩护权益。 

4. 镇宁“5·28”特大故意杀人、放火案(见报告第5页第1行)。被告人陈某某因做生意亏损、妻子与其离婚、参与赌博负巨额债务、违法建房被查处等一系列原因,对社会产生强烈不满,在镇宁自治县城区通过杀人、放火的方式报复社会。2017年5月28日,陈某某在镇宁一加油站内用刀刺伤加油员,并用打火机点燃加油枪,将加油枪内的油倾洒在地,致加油站地面燃烧起火,后被加油站工作人员扑灭。随后,陈某某对路上行人、公交车站台人员、停在路边的车内人员和彩票销售店内人员等人进行追砍、割杀、捅刺,致2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9人轻伤,7人轻微伤)。

5. 逆向角色扮演教育模式(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6行)。是指利用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健全,容易受到外界和情景影响的特点,从增强其实际体验来内化教育出发,对学校中品行不端或有劣迹的学生,针对其行为特点,设计相应的模拟案例,通过安排其扮演法官、公诉人、法警的角色进行模拟庭审。一方面激发其内在正义感、道德感和责任感,进而自发检讨审视自己的行为,增强自律;另一方面让其感受到检察官和学校对其的关心、激励和肯定,强化其改过信心。

6.视频接访(见报告第6页第9行)。指群众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就地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

7.诉前检察建议(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3行)是指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尽量减少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

8.公益诉讼(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4行)。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报告第11页第3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0.捕诉合一(见报告第11页第5行)。是指将批捕权和起诉权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行使。捕诉合一符合中国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能够强化侦查监督力度,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提高检察官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利于律师辩护,更好地保障人权。

11.过硬检察队伍(见报告第11 页倒数第3行)。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提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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