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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时间:2020-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0日在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上)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 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托“送法进企业”“检企共建”等活动载体与企业携手并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召开“产权司法保护”“两长”座谈会997家企业参加,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成功化解安紫高速项目征地补偿引发的村民冲突等问题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增强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派出驻村工作组722人,帮助协调项目41个,涉及资金2136.7万元。持续深化民生资金专项保护工作,开展依法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职务犯罪69人,介入民生工程项目39个,涉及资金43.2亿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56人,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2人,提起公诉49人。依法对国家环保部重点督办和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贵州宏泰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9万余吨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对涉重涉危企业、垃圾填埋场等开展专项整治,督促行政执法部门26家违法企业和个人作出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56件。生态环保行政执法部门采纳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22件,监督林业、国土部门落实“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58件,完成复绿面积2249亩。

二、积极参与平安安顺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打击刑事犯罪更加有力。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806人,提起公诉2125人。重点惩治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多发性犯罪案件,批准逮1180人,提起公诉1101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毒品犯罪等40项专项活动,批准逮捕毒品犯罪213人,提起公诉247人。加大对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对何某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犯罪提起公诉。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3,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保护未成年人更加专业。批准逮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115人,不批准逮捕90人,提起公诉126人,不起诉40人,对144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269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建立3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宣讲43场次安顺市检察机关作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唯一试点单位,推动出台《关于安顺市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审理和指定管辖的规定(试行)》20174,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由西秀区检察院批捕、起诉,西秀区法院审判,提高了办案专业化程度,实现政法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新华社、《法制日报》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知名专家学者纷纷对未检案件“集中管辖”的安顺模式“点赞”。

三、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惩治腐败力度不减。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72人,其中:大案58人;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7人,其中:重特大案12人。立案查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紫云自治县“8·20”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依法对黔南州政协原主席高金林受贿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当庭认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预防腐败突出效果。认真贯彻中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开展预防调查35件,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928次。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互联网+”运用,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810件,其中:网上预约查询1283件。展“五进”活500余次,帮助医疗卫生、水利、林业等部门完善管理制度,消除风险隐患介入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50个,实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预防监督全覆盖。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获市县两级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5件次,普定县检察院、关岭自治县检察院和紫云自治县检察院拍摄的微电影分别获全国“优秀微电影奖”和全省检察机关微电影二、三等奖。

四、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人权保障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2件,撤案33件,纠正漏捕31人,纠正漏犯35人,不批准逮捕678人,不起诉39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10件,安顺市检察院抗诉的毛某某强奸案和西秀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诈骗案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收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012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监督纠正296件,纠正率名列全省前列。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7件,办案机关采纳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106件,关岭自治县检察院办理的龚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4,法院采纳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5件。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件,履行诉前程序6件。对执行案款进行集中清理,发出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90件。创新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模式,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0179月,检察机关与政府法制办共同对30个行政执法部门595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4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工作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细化控告申诉检察。依法处理来信来访401件次,办理公开审查案件7件。探索建立受理控告申诉端口前移机制,在乡镇社区设立控告申诉受理代理点33,开展“远程视频接访”51件。引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邀请律师到检察机关坐班参与矛盾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2031人,化解长期缠访、闹访案件56。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0,办理国家赔偿案件4件,开展司法救助38人,救助金额23.4。普定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关岭自治县检察院、紫云自治县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司法亲历性,全市检察机34名入额院领导主动回归检察官角色,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583,占办案总量的32%严格落实“一人一档案”和“一案一评查”制度,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全部建立司法业绩档案引入第三方评查机制,实现跨县(区)案件交叉评查,评查案件1716件,评查结果导入司法业绩档案,作为考核、晋升、退出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司法办案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实施办法(试行)》等5个制度,办理897件认罪认罚案件,诉讼时间平均节省2天,诉讼效率提升21.4%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对案件进行实时监控,发出预警58次,通报9次,安顺市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办法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并转发全省推广。开展案件专项评查,查找共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办理类似案件,以“钉钉子”的精神规范司法行为。切实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接待律师650人次,向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587份,安顺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六、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积极构建“智慧检务”

打造集成化系统运行体系。打破技术壁垒,整合信息资源平台,实现对辖区内监管场所实时监控。深化“三远一网”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公、检、法互联互通,探索远程提讯、远程出庭、远程接访等系统应用,办案时间缩短1.5天,办案效率提升28.4%。自主研发司法办案考核系统,实现对不同地域、不同层级和任意范围内不同类型执法办案活动的检察人员统一管理和考核。201710,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现场观摩会在安顺召开,研发的司法办案考核系统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肯定。

提升司法办案智能化水平。促进大数据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提示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应用水平,运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审查逮捕案2100件,发现侦查机关存在强制措施违法等问题案件167件,侦查机关采纳《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31份。自主研发全市检察机关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和安顺检察手机APP,检察工作更加规范、便捷。平坝区检察院建成全省检察机关首个电子检察室,实现与侦查机关执法办案信息互联互通。

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打造正规化队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一方案两办法”,全面建设“示范党组”,落实干警“政治生日”制度,强化党组织建设。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司法办案水平和探索创新能力,多渠道、全方位培训检察人1500人次。举办侦查监督、民事行政等业务竞赛10余次,以赛促学,培养了一批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党史及党风廉政知识竞赛承办举办的贵州省检察机关第一届职工运动会和安顺市检察机关第二届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省检察院党组对安顺市检察院党组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开展对基层院巡察工作,抓住“关键少数”,重点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实现巡察全覆盖。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检务督察,对司法办案、检风检纪、警车使用、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督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加大正风肃纪和警示教育力度,印发《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询问示2人,诫勉谈话人。

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扩大联络工作覆盖面,走访人大代表79人次,当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15次,邀请18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视察检察工作,向全国人大代表提供议案建议13件。面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062条、重要案件信790条、公开法律文1618法律文书公开率、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率均在全省排名第一。

各位代表,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15项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和市委的肯定,40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少数检察人员的思想认识、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仍需不懈努力。二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仍不平衡。三是“智慧检务”工程建设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还有差距,司法办案的科技支撑效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应对并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全市脱贫攻坚主战场,加强检察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支持和拥护监察体制改革。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无缝衔接。

(二)聚焦监督,提升质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探索民事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民生安全、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拓展行政执法监督范围,用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机制,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决策参考。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集中管辖工作,提高预防、办案、疏导、帮教的专业化程度,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力度,积极探索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深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维护监管改造秩序及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三)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责任制,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优化办案组织,推广轻刑快审办案组模式。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繁简分流轮案工作机制,拓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范围。

(四)着力打造“智慧检务”工程,推进检察工作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等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司法办案”模式,全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深化“三远一网”应用,搭建市检察院与基层法院远程开庭网络构架,加快智能语音转写系统建设使用,提升司法办案效率。落实曾永涛书记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全员培训、全员操作、全员精通”的要求,推进各业务条线的大数据应用,提高司法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以巡视巡察为抓手,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督力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好“关键少数”的监督。开展“创建年活动”,以创建省级文明机关等各类先进典型为抓手,加强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展示检察新风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续写新时代富美安顺加快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数据时间。统计时间均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6日。

2.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规定,司法体制改革主要涉及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

4.检察官员额制。在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时,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中央明确员额制检察官的数量不得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并适当向基层倾斜。员额制检察官由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按相应的程序选拔产生,全部在司法一线办案,实行有别于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系列,办案责任终身负责。

5.远程视频接访。指群众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就地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建成最高检、省院、市院、县区院四级连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群众可以在当地检察机关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6. “一方案两办法”。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贵州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示范党组专项建设实施方案》《全省检察机关“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实施办法(试行)》(简称“一方案两办法”)。

7.“两长”。指检察院检察长和企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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