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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
时间:2018-06-15  作者: 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2日在安顺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 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安顺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创新,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依法、规范、公正、廉洁执法,为安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积极建立生态司法“绿色通道”。全市两级检察院均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深入查处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 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421人,提起公诉2537人,监督立案23人,立案查处渎职犯罪11人。积极参与“六个一律”环保“利剑”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全市244家人工水晶厂关停整治活动的监督。平坝县检察院还组成宣讲队,深入村寨、边远地区、林区、矿区等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建设,积极推动市场经济有序发展。重点查办了借全面深化改革之机进行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典型案件有原西秀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吴端受贿要案。批准逮捕各类破坏金融管理、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34人,提起公诉2331人。办理督促起诉案件153件,收回国有资金17亿余元。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服务企业途径,组织召开了有40余家国有、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参加的检企“两长座谈会”制定了《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搭建检企联系平台,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惠民政策落实,积极探索服务群众新机制。积极推行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异地、远程、同步视频接访,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减轻诉累。在黄果树风景区、办事处、部份乡镇等设立“检察室”或“检察联络室”,在学校悬挂“检察官联络牌”等,主动延伸检察触角,“零距离”联系和服务群众依法办理刑事司法救助案件1123人,积极为刑事被害人申请救助资金,切实解决刑事被害人实际困难

 二、坚持惩防并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决惩治腐败,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589人,同比上升9.9%,其中,大案6680人,大案率为89.9%;县处级以上要案4人,同比上升33.3%,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典型案件有原镇宁自治县县长杨波受贿案,原西秀区扶贫办主任詹发军、原普定县水利局局长黄朝友等贪贿案。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了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950人。其中,立案查处了合医办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7;查办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2426。市检察院以“侦查一体化”机制破解反渎工作难题的做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为侦查技能培训教材。查办平坝县乐平乡5.10”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案组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全面拓展预防渠道,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注重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党校教学内容,为全市852名党校学员进行了教育培训。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首次拍摄的两部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微电影,在参加“首届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大赛”评选中均获奖,其中,《途》获一等奖,《恶梦》获优秀奖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565人(次),4个单位和55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推动了市场监管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15批次,参加人数22737人次。开展了“服务和保障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为全市4500名村(居)“两委”村官、社区干部进行了岗前廉政教育培训。镇宁自治县检察院对其所辖的15个乡镇70名“一事一议”项目工程负责人进行了预防告诫约谈,并签订了廉洁自律书。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市委和市人大领导肯定。市检察院撰写的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年度报告”。

 三、推进平安建设,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1941人,提起公诉2262人。重点打击了杀人、抢劫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和涉赌、涉毒等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637人,提起公诉1728人。

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结合,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不批准逮捕612不起诉155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对已办结的150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到28所中小学开展了“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35场次,为1.7万余名在校学生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西秀区检察院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与区司法局共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坚持从源头化解矛盾,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采取释法说理、公开听证、进村入户等方式,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导入、纠错、终结机制,加强息访跟踪,确保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无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重大涉检信访案,也没有进京赴省上访案件,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其中,紫云自治县检察院已连续13年保持涉检案件“零上访”记录。普定县检察院和关岭自治县检察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

 四、突出监督效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规范执法办案,守牢案件质量防线。建立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错案责任追究等10项防范冤假错案制度,将规范文明执法贯穿到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559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运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对9157件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管理和监督监控,努力守牢案件质量防线

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件,撤案17件,纠正漏捕20人,追加起诉7人。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20件,提请抗诉4,支持起16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0深入开展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纠正17人,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收监执行18人,其中,职务犯罪罪犯10人。市检察院驻太平监狱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五、深化检务公开,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建立了走访联络人大代表“领导带头、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联动工作机制,走访了驻安人大代表500余人次,积极搭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点对点”交流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庭审观摩、案件评查、公开答复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对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和预防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反贪专项工作报告,切实将执法办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

规范议案建议办理。坚持“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答复规范到位”,保证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个意见、建议都快速、妥善、高效处理2014办理的2件建议均获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和满意回复,其中1件被市人大评为优秀办理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协助人大代表草拟的4个议案和建议,均得到市人大采纳。

着力构建阳光检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运用软件和受案大厅LED显示屏为载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布所受理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进度、承办检察官等内容,主动将执法办案情况置于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新平台。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展示检察工作560篇(条),以“看得见”的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在省政法委、省综治办满意率测评中,2014年群众满意率上升为97.47%,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实现连续3年提升。

六、加强队伍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主动请示汇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市检察院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市检察工作,得到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市委常委会还下发《会议纪要》帮助检察机关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狠抓素质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等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和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积极推进基层院“4+1”工程建设,平坝县检察院和关岭自治县检察院创建工作已通过省检察院验收组织干警520余人次参加各类检察业务培训,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有50名干警被省、市检察院评为检察业务骨干3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评为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市检察院党组被评为市级“先进党组”。

建立倒逼机制,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高检院、省委、市委提出的各项纪律作风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制定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实行末位淘汰制,全力推进“谁主管谁负责”,“当日事当日毕”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坚守“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理念,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坚持以“零容忍”和不手软、不留情的态度坚决查处队伍中的违规违纪事件,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履职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差距;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全市检察机关“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仍未根本解决;检察机关办案科技化、信息化水平还远远落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法治安顺建设,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坚定政治方向,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上下功夫。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内报告制度,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强化司法公正,在发挥检察职能上下功夫。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能,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公诉案件执法规范化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坚持依法治国,在推进检察改革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职业保障制;以深化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建立健全检务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加强检务保障,在提升科技强检上下功夫。加大信息网络技术建设运用力度,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办案科技化、信息化工作水平。积极实施信息化建设“共享工程”,将先进技术引入执法办案工作,向科技要检力,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矛盾。

(五)加强素质建设,在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大法律精英人才引进和现有人才培养力度,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积极投身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安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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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用 语 说 明

  1.侦查一体化机制。是指为了优化侦查资源配置,提高侦查整体效能,采取以侦查指挥中心为组织形式,以提办、交办、督办、参办(联办)为主要办案方式,实行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的一种侦查新机制。

2.“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行动。是省环保厅从2014513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专项行动。目的是为全面排查整治环境风险和隐患,严格“六个一律”环境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各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从2014920日起至2015320日,在全省开展的执法专项行动,目的是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4.“5.10”煤矿瓦斯爆炸事故。2013510安顺市平坝县乐平乡大山煤矿在越界非法开采时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6282万元的重大责任事故。

5.公益诉讼。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及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渠道有三种:一是支持起诉。即为一些企业、个人提供法律等方面援助,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二是作为原告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三是作为原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行政执法机关履行相应的职责。

6.预防职务犯罪。是指针对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制情况,综合采取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不断抑制和消除能够引发职务犯罪的各种因素,以遏制、减少乃至最终消除职务犯罪的防范活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是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国共产党是反腐败的领导力量,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起决策、引导和组织作用。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的重要方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必然延伸。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业务主要有12项,即:预防报告、犯罪分析、预防调查、检察建议、预防介入、警示教育和宣传、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预警、线索处置、专项预防、预防协作。

7.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是指各级检察机关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当年本辖区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及其职务犯罪总体状况、特点规律、致罪因素条件、演变趋势等进行深度分析,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角度提出预防对策和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举措与建议,报送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和政法委及有关部门的一种专题报告。

8.刑事司法救助。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通过支付国家司法救助金等方式进行的救济措施。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

9.检察室。是指近年来,检察机关为推进工作重心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就地受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和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而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安顺市检察院派驻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检察室于20144月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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