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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
时间:2018-06-15  作者: 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0日在安顺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 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安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紧扣守牢“两条底线”,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的指示精神,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服务实体经济建设,守住发展底线。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重点查办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4143人。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15人,起诉2024人。全力维护国有资金安全,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易造成国有资金流失的领域作为监督重点,大力开展督促起诉专项工作,今年共收回国有资金3.56亿元。全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制定了《关于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81家企业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编印、赠送参会企业家《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手册》300余本,帮助企业开展法律风险防控40余次。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生态底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住安顺的绿水青山。强化生态案件的打击力度,扎实开展生态·环保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了绿化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生态环保领域的职务犯罪3232,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8人。批准逮捕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生态环保案件3641人,提起公诉6268人。强化生态案件的法律监督,对紫云自治县全省首例非法处置废弃药品污染环境案件进行了跟踪督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公安机关立生态环保案件3336人,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污染环境案件1件。强化生态案件的预防宣传,聘请3名“义务监督员”,启动了“绿色黄果树”行动计划绿化项目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工作。开展“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建立了6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对450余万元的环保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履行检察职能,助力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强化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与林业部门共建补植复绿基地两个,积极开展补植复绿工作,建议林业部门责令152名犯罪嫌疑人和行政处罚对象补种林木,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二、坚决落实反腐部署,着力强化惩防效果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反腐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紧密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

坚决惩治腐败,突出职务犯罪查办。着力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78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470人,渎职侵权案件1314人,大案7175人,大案率为92.2%。立案查办了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原书记杨开华(正县长级)、安顺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原主任邓忠仁(正县长级)等县处级干部6人,同比上升50%,科级干部2120158月,市检察院查办的镇宁自治县原县长狄安臣、原常务副县长皮永国受贿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着力查办涉农案件,成功查办了5件有影响、有震动的“小官巨贪”案件。典型案件有西秀区水溪村原村支书吕少其等人在“安顺产城互动综合体”等项目中贪污征地补偿款200余万元的窝案。着力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查处了司法、林业、卫生等系统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案件11

拓展预防渠道,突出职务犯罪预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五进”等活动,引导公职人员远离“潜规则”、依法廉洁履职。深化专项预防,在重大工程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对黔中水利工程、安紫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投资155.8亿元的36个工程项目进行专项预防,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关口前移。深化常规预防,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019次,参加人数1.2万余人,120余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4023人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400次,同比上升13%,其中对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158人和11家单位进行了跟踪监督。深化成果转化,45件预防调查转化为检察建议37件,均得到发案单位采纳回复。安顺市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5篇预防调查报告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决策转化调研成果奖。

三、深化平安安顺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平安贵州、平安安顺建设的重大部署,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依法打击犯罪,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依法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11761682人,提起公诉13632002。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人权保障,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的初犯、偶犯等依法不批准逮捕682人,不起诉150。不断加大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积极探索轻罪审查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创新工作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帮教考察,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对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逮捕56人,不起诉7人。已办结的128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为其重返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在关岭自治县第二中学建立了全市首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三是积极与团委、妇联、学校等单位协调,推进合适成年人队伍建设。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为其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73人次。

注重矛盾化解,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导入、纠错、终结机制,加强息访跟踪。依托全国检察机关12309平台、举报网站、微博、微信、来信、来访“六位一体”的受案渠道,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325件,均依法进行了分流处理深入推进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2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直系亲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8.1万元

四、强化监督狠抓规范,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实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严把案件程序关和实体关,把指控犯罪与保障人权结合起来,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7件,撤案33;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2件,纠正漏捕16人,纠正遗漏罪行19起,纠正遗漏同案犯2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19件,已审结12件,改判10件,发回重审2件;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06人,纠正漏管、脱管等监外执行不当149。认真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督促相关部门履职34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1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7件。

坚持动真碰硬,狠抓司法规范。201412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司法办案,对1118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认真梳理查找了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29不规范问题,制作了《司法不规范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编印了《安顺市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统一执法尺度,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大讲坛”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题研讨,努力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编撰了《检察长谈规范司法行为》教育读本,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构建“办案流程规范、文书制作规范、案件评查规范、结案归档规范”的规范化体系。省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准确把握法治方向,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认真学习中央、省委,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司改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安顺经验。

司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市检察院成立了司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向市委汇报改革进展情况,多方征求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对检察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试点院平坝区检察院在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检察院、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到平坝区检察院调研指导试点工作。在市、区两级党委的全力支持下,目前,平坝区检察院司改试点工作正按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试点方案有序推进。

检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978条,公开起诉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1342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410接待律师和诉讼代理人450人次,安排律师阅卷342人次。全面整合便民服务平台,建立了电子卷宗扫描工作平台、触摸屏律师阅卷平台、触摸屏案件信息查询平台,把接待等候、业务咨询、受理控告申诉等统一整合到一楼接访大厅,提供全方位的涉检便民服务。全面传递安顺检察好声音。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实现“两微一网”全履盖,并在互联网上建成案件信息公开子系统和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子平台形成网络宣传矩阵效应。共发微博、微信、互联网新闻5476篇(条),阅读量达到62万余人次,网民评论2800余次,撰写的宣传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702篇,没有引起网民负面围观、炒作现象。

六、正风肃纪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为目标,不断创新方法、丰富载体,教育检察干警坚守职业良知,恪守法治精神。

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抓好政治教育,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两条例一准则”,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抓好载体创新,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三双”创新活动和以“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四个一”教育活动。省检察院、市纪委对“三双”创新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双承诺”,诺出纪律防线,“双挂钩”,挂出责任担当,“双督察”,督出工作效率。始终抓好自身监督,排查岗位廉政风险96个,制定防控措施101条,编印发放《安顺检察机关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800册;围绕涉案款物管理、办案安全防范等开展检务督察24次、提出督察建议37条,抽查案件24件;对违反会风会纪的两名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

坚持不懈抓队伍素能提升。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制定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将“谁主管谁负责”、“当日事当日毕”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切实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人才储备,选拔25名优秀干警充实到市检察院中层领导岗位。加快业务骨干培养,结合办案需要,组织79检察业务骨干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井冈山干部学院进行电子取证、诉讼技巧等业务培训,选派71名优秀检察干警到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高校进行素能提升学习。同时自行组织全员业务培训550余人次并举办安顺首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赛,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较快提升。加大精英人才引进,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赴部分“985”、“211”政法高校,以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方式引进法律高学历人才5接收中国政法大学1名博士和1名硕士研究生到院挂职,实现校地人才工作联动。

七、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向地方党委请示汇报工作28次。中共安顺市委、关岭自治县委、紫云自治县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制定了《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的实施办法》。主动邀请市人大对安顺检察机关公诉案件执法规范化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审议专题报告时,参会的33名市人大常委均投了满意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289人次,走访驻安全国、省人大代表及部分市、县(区)人大代表660余人次,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6条,逐条整改落实,逐项书面答复。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案件评查、参加规范司法行为征求意见座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60余人次。在公务员、律师、教师等群体中聘请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22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全省排名第一,拍摄的公益微电影在省委宣传部组织的“多彩贵州有多彩”系列网络文化传播活动中获奖,关岭自治县检察院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普定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文明接待室”,西秀、平坝、镇宁三个基层检察院党组被评为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党组,《检察日报》、《贵州日报》等多家省级以上媒体对我市规范司法行为、检察宣传等特色工作进行了经验性报道,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防止冤假错案等九项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交流,59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离不开代表、委员的积极呼吁和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2015年的工作,我们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检察人员办理新型复杂案件的能力不强,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检察信息化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工作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更好地保障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是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惩治各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提升监督力度和实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防冤假错案。

三是加大查办和预防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扶贫开发、食品药品等涉及民生民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依托案件查办,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等工作,充分发挥预防工作对保护和教育干部的积极作用。

四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重点落实办案责任。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借鉴的安顺经验。重点落实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五是全面强化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抓好检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助推司法行为规范化;扎实开展新一轮的检察业务实训,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开拓进取、团结奋进,努力为“提速发展走新路,建设秀美新安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合适成年人队伍。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为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进行培训,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代行其职责。

2.两微一网。指微博、微信、互联网。

3.两条例一准则。指党中央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三双创新活动。是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15年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双承诺、双挂钩、双督察”活动。即,全市检察干警和院党组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干警家属和检察院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分管领导与联系的基层院和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挂钩,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的廉政建设挂钩;市检察院和各县区检察院检务工作双向督查。

5.“四个一”教育活动。是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15年教育全市检察干警“守纪律、讲规矩”推出的专题教育活动。即,读一本好书,看一场革命题材的电影,写一篇心得体会,编印一本“守纪律,讲规矩”辅导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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