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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时间:2017-08-02  作者: 计财处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的情况说明

 

一、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监督机关,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顺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本部门为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数124人,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05人,工勤人员编制19人。2016年实有在职人数105人。

二、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764.8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80.33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为:一是因为工资标准调整、办案业务量增加,工资收入支出及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数对比上年增加;二是2016年度因办案业务量增加及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等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76.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6.3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764.8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85.63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为:一是因为工资标准调整、办案业务量增加,工资收入支出及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数对比上年增加;二是2016年度因办案业务量增加及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等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四)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74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98万元,占58.15%;项目支出1148.76万元,占41.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五)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6.49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为:一是因为工资标准调整、办案业务量增加,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6.64万元;二是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项目支出增加319.85万元,增加原因包括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支出增加202.43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经费支出及用于新增办案业务装备的支出增加179.63万元、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支出增加20万元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4科目公共安全支出2597.3万元,占94.89%,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支出1456.04万元、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0.15万元、204040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39.7万元、2040409两房建设9.43万元、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551.99万元;210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81万元,占2.48%,其中: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68万元、21005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3万元;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72.13万元,占2.63%,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2.1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737.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增长107.01%。主要原因是:(1)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由于为上级拨入资金,编制年初预算表时未体现;(2)工资、补贴、医疗保险等因工资标准调整执行中追加300.18万元;(3)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支出增加202.43万元;(4)大要案补助经费本年度执行中追加70万元,支出56.56万元;(5)“电子检务”工程配套资金执行中追加130万元,支出130万元;(6)司法体制改革专项资金上年结转50.69万元,支出50.69万元;(7)聘用司法辅助人员经费、案件国家赔偿款经费、新建查办职务犯罪用房经费均为上年结转经费,本年共计支出86.48万元。

20404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266.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98万元,增加329.74万元。增长原因为2016年度工资改革及工资标准调整,基本支出因此增加。

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540.15万元,增加了522.15万元。支出决算增加原因为执行中追加大要案补助经费、“电子检务”工程配套资金、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建设资金的支出,且上年结转的司法体制改革专项经费、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建设资金等在本年列支。

204040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增加了36.7万元。支出决算增长原因为新建查办职务犯罪办案用房建设资金上年结余225万元,2016年用于新建查办职务犯罪办案用房设计规划、围墙建设等支出39.7万元。

2040407执行监督。年初预算为3万元,2016年未支出,结转下年。

2040409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9.43万元,支出决算增加原因为使用以前年度“两房建设”结转资金支出两房建设尾款。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551.99万元,增加了549.99万元,支出决算增加原因为上级追加项目经费等。

2010501医疗保障-行政医疗。年初预算为65.69万元,支出决算为65.68万元。

2100599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69.5万元,支出决算为72.13万元,支出决算增加原因主要工资标准调整等。

(六)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4.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7.22万元,比上年减少12.2万元,增长20.53%,主要为因公出国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37万元,占比0.78%,比上年减少5.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52万万元,占比79.46%,比上年减少6.54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度实行车改,我院有六辆执法执勤用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回收,另有三辆车因使用年限长、安全隐患大,已作报废、处置,一辆黄标车已处置,因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9.33万元,占19.76%,比上年减少0.15万元,减少原因为我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37万元。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为检察长吴英赴台湾考察交流的往返交通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洗车费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3)公务接待费9.3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33万元,接待对象主要包括:其他省市检察系统考察、交流人员,省检察院到本院指导、检察工作人员,各县区院到本院汇报案件、对接工作等人员等。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117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52万元,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2016年支出7.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共有房屋面积4499平方米。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404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等。

(十八)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办案工作经费、司法体制改革专项资金等。

(十九)204040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指查办贪污犯罪、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二十) 2040407执行监督:指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二十一)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指其他检察项目支出,如司法救助等支出。

(二十二)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21005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临时工的医疗保险经费。

(二十四)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

(二十五)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本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1日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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