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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婴幼儿权益保护 安顺市开展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时间:2022-03-01  作者:  新闻来源:市院第七检察部  【字号: | |

  

  近年来,因使用婴儿抑菌霜而引发“大头娃娃”的不良事件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不少经营者规避“国药准字号”需经过药理、病理等临床测试和验证且审批时间较长的高门槛前置审批程序,在卫生健康部门获得“卫消字号”许可后即上市销售婴儿抑菌霜,并以药品名义夸大宣传。此类产品因违法添加激素类化学药物,导致使用者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

  2022年2月下旬,按照最高检和贵州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安排,安顺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对71家药店、母婴店和超市等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零售经营店进行排查,发现经专业机构检测添加了药物的“铍药师宝宝抑菌乳”19支,且有婴幼儿产品“紫花地丁抑菌膏”等10款不同批号但名称、厂家与经检测已非法添加药物的不合格抗菌制剂产品相同的产品。同时,在排查中发现有81种“消”字号抗菌制剂产品的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如标注有“一日2-3次”等与药品类似用语、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甚至有标注“一瓶万用、肌肤问题全解决”等夸大宣传的情况;还有32家“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零售经营店在采购“消”字号抗菌制剂产品时未依法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

  针对上述违法问题,全市两级检察院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综合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督促对消毒产品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不合格的婴幼儿抑菌产品立即下架,并对不同批号的产品

  进行抽检查明是否添加违禁物质;针对说明书不规范、商家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管理制度的情况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对广大公众的宣传,全面规范“消”字号抗菌制剂特别是婴幼儿产品销售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婴幼儿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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